会议专题

浅析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沟通

民间法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行为规范,与国家法冲突又协调。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之下,无论是诉讼当事人角度还是法官角度,民间法存在都有着现实可能性;当下中国国家法与民间法沟通也存在着可行渠道,主要是立法、司法以及民间权威的运用。希望民间法与国家法实现双赢局面,对中国法治建设有所裨益。

中国法治 民间法 国家法 协调方法

张唯伟

山东大学 法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136-142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