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回族婚姻习惯法比较研究——以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和河南夏邑县为例

在伊斯兰和中华文明双重作用下,回族形成了本民族自己的文化体系,具有强烈伦理性质的回族婚姻习惯法,千百年以来在回族家庭婚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变迁,特别是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文化等多重力量冲击下,回族婚姻习惯法在内容上发生变化,加上回族原有“大分散”人口空间分布,回族婚姻习惯法地域差异性凸显,本文以回族婚姻习惯法比较研究为内容,动态观察回族婚姻习惯法发展及区域上差异,在此基础上初探回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发生冲突及均衡,提出解决冲突的两种机制。

回族婚姻习惯法 制度变迁 地域差异 婚姻法 解决机制

武超

中南民族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274-294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