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宗教作为社会控制与村落秩序及法律运作的关联——云南省西双版纳曼村的个案

本文基于对一个傣族村落曼村的田野调查,认为宗教产生出规范,制造出社会控制的实施者,并参与或影响着纠纷的解决,这几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总体决定了宗教是一种社会控制。宗教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社会控制,关键在于它塑造或影响了地方性法文化的形成。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影响和建构着村落秩序,在多元社会控制的背景中与其他社会控制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关联。曼村的宗教社会控制被有效地整合在整个村落社会控制体系中,在村落秩序形成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宗教社会控制既可能支持法律的运作,也可能会阻碍法律运作。宗教引起的与法律的冲突往往可以通过看似法律之外的方式得到解决,特别是政府的保护性职能的加强和发挥,包括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调整等等方面的努力。

宗教 社会控制 村落秩序 法律运作 法律多元化

王启梁

云南大学法学院,昆明 650091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420-432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