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法律在西藏变通实施的探析

西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其民族刑事习俗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制约着刑事立法、司法和民族刑事政策的制定,致使基层司法人员在习惯与规则的边缘如履薄冰。进行刑事法律变通,是解决藏民族刑事习俗与刑法间的冲突的有效径路。西藏进行刑事法律变通,有其合理的哲学基础、法律根据、经济因素和文化起因,在坚持刑事法制统一和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生产、生活方式原则的前提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

刑事法律 西藏 民族风俗习惯 变通实施

王亚妮 姚俊开

西藏民族学院 政法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82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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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64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