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在西藏变通实施的探析
西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其民族刑事习俗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制约着刑事立法、司法和民族刑事政策的制定,致使基层司法人员在习惯与规则的边缘如履薄冰。进行刑事法律变通,是解决藏民族刑事习俗与刑法间的冲突的有效径路。西藏进行刑事法律变通,有其合理的哲学基础、法律根据、经济因素和文化起因,在坚持刑事法制统一和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生产、生活方式原则的前提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
刑事法律 西藏 民族风俗习惯 变通实施
王亚妮 姚俊开
西藏民族学院 政法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82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458-464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