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的成效与思考
近年来,广西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制度(简称“四项制度”),不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水利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水利基建工程 监管工作 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
徐超申
广西水利厅基建局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85-88
2007-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水利基建工程 监管工作 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
徐超申
广西水利厅基建局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85-88
2007-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