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城墙维修贯彻“修旧如旧”方针的几点思考
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围委员会制订并通过、国家文物局2000年批准向社会公布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序言中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文化传统不曾中断的多民族统一国家。遗存至今的大量文物古迹,形象地记载着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进程,它们不但是认识历史的证据,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历史悠久的南京城墙,是我国现存最长的都城城墙,对研究明代的历史、军事、建筑、科技、都市文化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南京城墙是遗存至今的大量文物古迹之一。从1982年起,为了保护好南京城墙,制止乱占、乱挖、乱拆等破坏城墙的现象,南京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墙保护的通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墙保护的通知》、《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又在《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特别是1995年11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1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04年7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这一保护南京城墙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使南京城墙的保护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古城墙 维修工作 修旧如旧原则 古建筑保护
曹敦沐 于维涛 魏义
南京市城墙管理处 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南京瑞泽市政工程设施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城墙科学保护论坛暨中国古都学会城墙保护专业委员会首届学术研讨会
南京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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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