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域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的思考
实施战略环境评价需要务实和创新。要为战略环境评价取得合理的法律地位,可选择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环境评价作为全面实施战略环境评价的突破口;必须建立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环境评价导则,指导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评价,又能为其他层次战略的环境评价导则的制定提供参考;要完善“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保证规划-评价拥有现代实施平台与手段,成为“虚拟政策实验室”,提高评价的全面、科学、客观、准确的水平。
区域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规划 战略环境评价
周敬宣 宇鹏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631-1634
2010-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