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城乡统筹重在体制创新
“两型社会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而是应在推进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城乡居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文章认为,长株潭作为国家级“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当前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实质性破除的严峻挑战,要实现城乡统筹基础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全面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创新体制.文章提出了体制创新的六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长株潭城乡统筹一体化规划体制,加快以扩大县权为目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核心.对于我省长株潭试验区“省管县”体制改革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实行试点、第二步是虚化地级市、第三步是撤消地级市,实行省县两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改革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根本任务.三是建立支持性多中心新型城市化体制促进长株潭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优化.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关键.四是建立健全城乡产业融合体制.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五是建立完善城乡资源环境一体化管理体制.这是是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着力点.六是着力防范和化解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风险.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中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两型社会建设 城乡统筹 体制创新
肖万春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长沙 410006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82-185
2009-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