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地方图书馆立法,保障民众基本文化权益
本文从现代图书馆活动发展的历史及其多元社会职能的形成,图书馆服务群体广泛的包容性和作为社会基础文化设施的现实作用,地方政府启动图书馆立法的时机和迫切性,对地方文化建设的指标意义,以及图书馆立法保障层次的选择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立法层次三个问题,强调指出,在地方文化建设的整体层面,无论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角度,还是从推进文化立法的角度,图书馆立法都应置于一个优先的位置而予以快速推进。
图书馆立法 基本文化权益 图书馆职能 地方性法规
方家忠
广州图书馆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62-70
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