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
俄罗斯在环境立法上有很多先进的做法。如提出了公民环境权利,推行生态鉴定的制度,实行利用自然付费、损害环境赔偿的做法。环境管理是国家与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将公民、社会和国家的生态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科学合理地结合起来。在执法上俄罗斯实行国家权力机关、主体权力机关为主的负责体制,注重于“环境保护指导”的工作方式。俄罗斯的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给我们留下了一些思考。
环境立法 生态鉴定 管理体制 环境权利
王贵林 许涛 张英宇 邹芳玉 邱传毅 矫学成
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116023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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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36
200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