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环境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在设计理念、政府管制、市场调节、社会调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问题.亟待完善。今后深化我国环境法律制度改革的总体取向是在统筹兼顾的理念下,将市场调节机制、政府调控机制、社会调整机制三种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高效、科学、合理的由政府管制、市场调节、社会调整、技术创新、法律责任和救济等制度组成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环境法 政府管制 市场调节 社会调整

王文革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 201101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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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