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平与和谐:生命法的价值取向和立法原则

生命法是指以调整生命科技活动与伦理矛盾为中心,涉及人的生命延续、终结乃至人的生命创设、修缮等社会关系的法律群。生命法调整的对象虽然主要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是核心),但并不止于此,它还延伸至人与动物的关系,人类与地球生物圈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生命法学是一门年轻的法学学科,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比如生命法的法域定位如何,不同的法域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主体本位,不同的立法原则。本文就此展开初步讨论,就教于诸位同道。

生命法 价值取向 立法原则

谈大正

上海建桥学院基础部 上海市生命法学研究会

国内会议

2007年生命科技发展与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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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5

200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