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现状与制度构想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生物产业对生物资源的依赖性,使生物资源成为继国土(矿产等)之后重要的战略资药源。我国是世界上生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华民族的遗传资源包括中国人的基因资源以及与工、农、医药相关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基因资源,都成为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近年来,由于经济、技术、能力和意识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遗传资源开始大量向国外流失,西方发达国家的医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从我国掠取了大量的遗传资源并从中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我国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回报。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我国对境内的遗传资源享有主权权利,有权决定遗传资源的获取,公平合理地参与惠益分享。但是,目前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目前在遗传资源的保护立法方面还比较薄弱,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本文在论述我国有关遗传资源保护的法制现状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遗传资源 法律保护 立法完善

蒲莉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

国内会议

2007年生命科技发展与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29-256

200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