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作为公民意识的“以人为本”

可以从不同角度解读“以人为本”的内涵,我们可以把“以人为本”作为一种公民意识来解读。作为一种公民意识的“以人为本”,必然有其特定的内涵。黑格尔在谈到“抽象法”时指出,“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应该看到,黑格尔正是在市民(公民)社会语境中说上面那句话的。因此,我认为,可以把黑格尔所说的“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看成是对作为公民意识的“以人为本”内涵的一个深刻注解。

公民意识 人本思想 黑格尔

寇东亮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人学学会第九届学术年会暨人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

河南焦作

中文

79-87

2007-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