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面临的国际环境及对策

本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面临的国际环境及对策进行了探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我国育种技术创新、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范种业市场秩序、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逐步采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是国际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必然发展趋势。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农情,以发展的眼光构筑适当的保护水平,逐步向1991年文本过渡,为我国最终加入该文本创造条件:立法中应进一步体现我国农业特色并加强农民权利的保护、维护国内生物多样性。通过制度创新将我国的科研优势与品种资源优势转化为国际竞争优势;树立新品种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提高农业竞争力。

植物新品种权 UPOV公约 国际环境

杨东霞 牟萍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 102208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国内会议

第一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

昆明

中文

231-247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