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问题的探讨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放货。但在航运实务中,承运人在目的港经常不凭正本提单放货,给贸易商造成损害。为此,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各国法律及习惯做法的差别较大,承运人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文对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问题予以探讨和分析。

无单放货 记名提单 承运人 法律责任

姚新超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国际贸易实务与惯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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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