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音译外来词形式选择的原则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近年来现代汉语中出现了很多新词。新词语有不少是汉语本土自身产生的,如“案值、长线、操控、高架桥’’等;也有外来的,如“酷、秀、雅皮士、锐舞”等。学者们一般认为外来词有四种类型:音译词、音意兼译、音译加意译外来词、字母词,典型的外来词是音译词。从理论上讲音译外来词,只要读音相同,用哪个字都可以,汉语的音节数少,自然同音字就会很多,加之“……常受自己方言的影响,不了解该词的实际发音,或选择汉字不同,因而译音词常不统一……”,这样汉语中就会时常出现一个外来词有若干种译法的异形词,如“胭脂、烟支、燕支”等。这些异形词的存在给语言交际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属于语言规范的对象。语言规范有两种:一种是自然规范,也就是语言的自我净化,如“苜蓿、目宿、牧宿、木粟”,经过若干年的自然选择,现在通行的译法是“苜蓿”而非其他。另一种是人为规范。人为规范并不是说人们随意对语言进行规范,它是指在遵守语言规则的基础上,人们有意识地对其进行去粗存精的工作,它一方面起着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指导人们有意识地按规则进行语言活动,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诸如异形词之类语言现象的出现,显著提高语言交际效率。
音译外来词 形式选择 语言交际效率
周有斌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97-204
2007-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