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中法《北京条约》赔款的偿付
异服异种的外国公使驻京、“万园之园”的圆明园被劫、新开放天津等多个口岸以及合计达银1600万两的赔款,构成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必须吞下的苦果。1600万两,对于当时已被太平天国的战火烧得焦头烂额的清政府来说,这是一个无比庞大的数字,根本无力从原有税源中拨出这笔款项。而此期正在增长的中外贸易和上海税务司的设立,为这个棘手的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以关税之四成支付赔款。
《北京条约》 赔款行为 清政府
任智勇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0-9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