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对儿童安全意识培养的职责
安全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安全意识是生存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为了了解广东省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联合于2007年3月中旬开展了“广东省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调查”。调查的内容包含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安全、网络安全、维护权益等。调查在广州市、韶关市、汕尾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清远市共7个城市的16所中小学校(其中小学II所,初中5所)随机抽取16个教学班,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58份。接受调查对象为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即10周岁一14周岁的儿童)。与此同时,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还派出了2个调查组分别深入到佛山市、肇庆市的7所中小学召开座谈会,与100多名中小学生,40多位老师开展面对面的互动座谈。
家庭教育 儿童安全意识 自我保护意识 职责体系
曾锦华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7-23
2007-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