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独立董事的比例与盈余质量——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必须引入足够数量的独立董事。同时,上市公司应赋予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可权,以及对关联借款和其他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利。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全面实施,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 盈余质量

夏斌 余海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国有经济论坛暨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学术研讨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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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5

2007-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