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修宪”与“修档”刍议

本文从“市场经济呼唤法治”角度出发,以我国自1988年以来连续4次修改《宪法》为典范,从而引发对我国现行《档案法》的深度思考:《档案法》也应与时俱进,以“修宪”为契机,全面查找与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有关条款,查找与《宪法》相悖的有关条款,查找与档案事业发展不符的有关条款,加快“修档”步伐,从而切实构建具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特色的,宏观管住、微观有序、科学合理、开放服务的,引领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工程”。

档案法 宪法修改 档案事业

曲正阳

沈阳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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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010

200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