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谐社会建设出发,努力提升工会维权能力
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进行了深刻阐述,强调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在工作职能上,要把握处理好全面履职与突出维护职能的关系;在工作对象上,要把握处理好“整体”与“重点”的关系;在工作方法上,要把握处理好“整体的系统性”与“具体的针对性”的关系。逐步提升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和谐社会 工会组织 维权能力
韩国宏 王克
沈阳市工会干部学校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173-1175
200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