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体系的界定和服务种类
和谐与发展作为时代前进的主题,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税务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如何唱响当今时代的主旋律,既是我们税收事业自身发展所需,更是当今“四个建设”的必然要求。“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作为新时期税收征管模式,不仅为税收管理工作明确了发展的方向,同时也为其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带来契机。随着人们对税收法治观与纳税遵从度的逐步认识与理解,纳税服务作为政府职能与公共产品,是税务部门责任之所在,也是纳税人应得之保障。
纳税服务体系 界定方法 服务种类
周晓娥 高海宁 钟武 刘航军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297-1300
200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