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被逮捕、监禁和判刑青少年的权利:最后的手段、尊严和再社会化

为什么在处理涉及少年司法的问题时很少考虑“儿童最大利益”?《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写得一清二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此项关于国际人权法的强制规定可以、也应该作为如何对待被逮捕、监禁和判刑青少年的标准。

青少年 少年司法问题 再社会化

伯那迪内·多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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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