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视野下的法学研究性教学
中国法学教育必须顺应全球化时代的发展趋势,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即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型实用型的法律人才与治国之才,以提升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为此,法学教育必须突出研究性教学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己任,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
经济全球化 法学教育 研究性教学
焦富民
扬州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19-127
2010-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