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H2S天然气井事故与核电厂址适宜性评价
为评价含H2S天然气井潜在事故对其附近核电厂主控室可居留性的可能影响,假定了含H2S天然气井潜在的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源项,保守选取污染气象条件,利用核电厂主控室可居留性毒性极限浓度阈值来初步评价含H2S天然气井外部人为事件对核电厂安全运行的潜在不利影响。工程实例计算结果表明,这种方法可供核电厂选址阶段外部人为事件初步评价参考。
含H2S天然气井 外部人为事件 最大可信事故 主控室可居留性 毒性极限浓度阈值
谭承军 上官志洪 沙向东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苏州,215004
国内会议
苏州
中文
620-625
2010-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