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慈善组织与弱势群体社会支持模式的重构
在中国内地,慈善组织分为两种类型:官办慈善组织和非官方慈善组织,按照形成的原因,内地弱势群体可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自然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如何结合内地特殊的制度环境,实现不同的慈善组织对不同类型弱势群体的支持功能最优模式;同时,在分析现有模式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慈善组织与弱势群体社会支持模式进行了重构,意义重大。
慈善组织 弱势群体 社会支持模式
董淑芬 王向伟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国内会议
常州
中文
76-79
200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