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区家庭干预三年的随访研究

目的:探讨社区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影响。 方法:将150例社会功能有不同程度缺陷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实验组实施重点干预,采用4种量表观察效果。 结果:干预前,两组各量表均分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3年后,实验组与对照组比较,Krawiecka(5.77±5.01,11.78±6.98)、SDSS(4.91±2.16,7.43±1.90)、PROS(48.33±25.62,81.24±25.29)及MRSS总均分(51.94±28.50,84.43±23.66)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1)。 结论:坚持实施社区家庭干预策略,对减轻患者病情、降低再住院率,及改善社会功能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精神分裂症 社区家庭干预 社会功能

郭红利 崔奎友 陶玉芬 李振波 罗小年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 100088)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所

国内会议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残疾人心理卫生分会第七届学术交流会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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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6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