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法律改革研究

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法律改革势在必行。市场的一体化和关联性使得金融风暴的损害具有全球性。金融现代化和全球一体化的现实对国际金融法制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通过对近年来金融危机的成因以及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救治金融危机的实践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现行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已经严重滞后于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发展的实况,存在着种种缺陷与不足。因此我们试从国际金融法的效力和内容两个层面加以分析,并对克服国际金融体系的内在缺陷提出看法。所以,秉持这一宗旨,本文从国际金融现实出发,以现代化视角,依托全球化背景,进行理论探讨,研究在国际金融现代化条件下如何完善现代国际金融法制以适应新的国际金融法制秩序建设的需要。

金融危机 国际金融法律 体制改革

张茂华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240

国内会议

2010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后危机时代财税金融的改革与发展

厦门

中文

571-576

2010-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