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金融危机形势下补缴社会保险纠纷的救济途径
在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中,补缴社会保险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此类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能否通过司法途径救济,实务中争议较大。鉴于目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和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越来越多的仲裁部门和法院以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请。笔者认为此举值得商榷,行政强制征缴与劳动者司法救济并不矛盾,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属劳动争议案件,仲裁部门和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金融危机 社会保险 救济途径 补缴纠纷
张蓉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8-51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