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置场对地下水污染的风险评价
提出“风险度=事故发生概率×事故危害后果”,将垃圾场对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发生概率)与污染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损失(危害后果)二者结合起来,评价垃圾场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同时指出风险控制措施与对策。以滹沱河石家庄段两侧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为例,说明了垃圾污染地下水风险主要来自于地下水防护性能、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垫及其铺设施工管理,用头脑风暴法评估了垃圾渗滤液在不同防护性能区域污染地下水的概率,引用国外研究结果估算了规范的垃圾场污染地下水的概率,用已有“浓度——价值损失率法”估算结果评估了地下水污染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而完成了滹沱河石家庄段两侧不同防护性能区域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实现了评价理论方法的创新性探索。
垃圾处置场 地下水污染风险 地下水污染概率
刘长礼 张云 姜建梅 裴丽欣 侯宏冰 宋超 王晶晶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石家庄 050061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519-523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