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科技成果权益纠纷的法律适用

公民、法人基于科技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申请权和由此而获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可统称为科技成果权益,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受有关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在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尚朱出台之前,受民法通则的保护,然而,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已趋于完备、各项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基本确立的今天,仍然仅以民法通则第118条的原则性规定为依据,认定和处理科技成果权益纠纷,则难免出现不应有的偏差和错误,对此,我们必须有清楚的认识。

科技成果 权益纠纷 法律适用

郭庆存

山东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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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61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