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知识产权继承制度研究
我国职务发明在所有的发明中的比例畸少,仅占42%,而在发达国家的职务发明一般超过90%。制度的既有缺陷,既不利于推动国家的科技发展,也不利于实现科技人员的利益平衡,在现实中已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如果要想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必须建立更有效的机制和设计更合理的制度,明确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的产权,保护研发人的实际利益,以实现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职务知识产权继承机制止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一种有益尝试。
职务发明 知识产权 继承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
鄢斌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法研究所 430074
国内会议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北京
中文
756-761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