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理与现实思考
在罗马法上,具有深刻的个人主义的法权观念,出现了“行使自己的权利,无论对于何人,皆非不法”的法谚。到了近代,由于自然法学派及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兴起,“权利绝对”的思想形成。在法国人革命的《人权宣言》中,有“所有权不可侵犯性”和“财产权的绝对性”的口号,近代民法奉行私权神圣、契约自由的观念,并将其植入民法的基本原则或制度中。19世纪中后期,由于自由放任主义造成了种种弊端,以致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经济危机更加频繁和深重,社会经济生活动荡不安。因此,权利绝对的思想开始引起反思,法权观念也逐渐发生变迁,从强调个人本位的法律思想,转变为注重社会本位的法律思想。
知识产权 滥用情况 法理学 法律规制
胡小红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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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854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