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权利论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 权利论 著作权法 修改权
寿步
苏州铁道师范学院
国内会议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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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18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