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首例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几个法律问题的探讨
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首例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件,并当庭判决被告中科远望技术公司(以下简称远望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对原告北京市海淀区微宏电脑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微宏研究所)的unfox2.1反编译博士v2.1计算机软件的复制、销售:远望公司赔偿微宏研究所经济损失46000元,并在《中国计算机报》的一版位置刊登经法院审核的启事,向微宏研究所赔礼道歉;技术鉴定及财会审计费7000元由远望公司负担。
计算机软件 侵权案件 法律问题
刘兰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北京
中文
419-422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