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责任角度对垄断国企上缴利润的思考
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定价方式形成了两种效应,一是由于低产量使得社会总福利减少:二是由于垄断高价使得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转移。前者造成了社会福利净损失,后者形成了垄断的超额利润。垄断超额利润不仅是垄断的寻租成本,而且产生的收入效应会导致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分化,从而同样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垄断企业的超额利润长期稳定存在。从增加社会福利的角度考虑,应加强垄断国有企业对垄断超额利润的上缴,并构建相应的垄断国企上缴利润的制度框架,实现有效的收入再分配。这是基于社会责任对垄断国有企业提出的要求。
垄断国企 社会责任 超额利润 福利净损失
盖地 梁淑红 李秀玉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384-390
200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