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主体研究——究竟谁是始作俑者?
本文针对理论界和资本市场关注的财务报告舞弊现象及其危害,分析了包括经理人、会计人员以及注册会计师和政府部门、券商或其他机构在内的所有财务报告舞弊的各个参与方的行为与动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这些财务舞弊参与方之间的制约关系,证明了财务舞弊是经理人意志的体现,第一当事人的会计人员只是对反映和记录经济事项的数据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提取、加工的直接操作者,是经理人的附庸,同时如果经理人不寻求舞弊机会,就不会出现外部配合,就不会牵扯进注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和政府行为,从而得出经理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始作俑者的结论,并以此为财务报告舞弊的人本治理提供理论依据。
财务报告 舞弊 行为主体 经理人 人本治理
刘韬 陈庆杰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540-543
200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