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56546例尘肺病例发病接尘工龄分析
目的:探讨尘肺接尘工龄规律,为制定尘肺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将湖南省尘肺数据信息库中不同接尘时间、不同期别、不同种类尘肺的发病接尘工龄数据转换成excel电子表进行统计,并用方差分析。 结果:湖南省56546例尘肺的平均发病接尘工龄为17.80±8.62年,发病接尘工龄10~≤15年11428例(占20.21%)、15~≤20年10877例(占19.24%)、20~≤25年9342例(占16.25%),其中Ⅰ期、Ⅱ期、Ⅲ期尘肺的平均发病接尘工龄分别是18.67±8.58年、16.74±8.52年、14.22±7.93年,矽肺、煤工尘肺、其余11种尘肺的平均发病接尘工龄分别是16.15±8.67年、18.37±7.79年、22.55±8.97年,且各期别尘肺之间、各种类尘肺之间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 结论:接尘在10~25年间为尘肺的高发期;尘肺的期别越高反而其发病接尘工龄越短;在各种尘肺中矽肺的平均发病工龄最短,其次是煤工尘肺。因此,应特别注重接尘在10年后以及高期别尘肺和矽肺的防治,以取得尘肺防治的最大效益。
尘肺 发病接尘工龄 数据信息库
肖云龙 蒋然子 刘敏 刘蔼成 唐步尧 余丹 杨金星
410007 长沙,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湖南省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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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
2010-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