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我国危险化学品毒性试验方法标准的分析与建议

为应对欧盟REACH法规对我国化学品出口的限制和冲击,我国在2008年紧急制定并颁布了39项危险化学品毒性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我们对这39项标准的优化部分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提高我国化学品毒性鉴定质量和水平。分析显示①39项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完全与OECD一致,标准中保留了OECD“INTRODUCTION”和“INITIAL CONSIDERATIONS”部分的内容,特别针对方法制定的演变过程,新旧版本的区别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解释,对试验的选择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②新标准有一部分是采用了OECD的最新版本,其中的一些方法体现了3R原则,部分标准增加了新的评价指标,对该领域的试验发展具有前瞻性。另一方面,标准存在的问题体现在:①我国目前的毒理学试验没有全面执行真正的国际互认的GLP实验室制度。因此,某些标准中的要求在实际应用中可能缺乏可操作性;②某些方法更侧重的是试验的原则性,对具体操作的描述相对较少,实用性相对欠缺。综上所述,应尽快制定针对标准使用的指南或导则;制定需要修订和废止的标准目录;在中国认证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毒理学检测GLP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 毒性试验 质量鉴定

林铮 李朝林 吴维皑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国内会议

2010年全国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会议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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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6

2010-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