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药品说明书儿科用药内容的调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药品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心法、用量、禁总、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药品说明书 儿科 用药内容

尚蓓蓓 张君莉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药剂科

国内会议

第二十一届全国儿科药学学术会议暨第二届全国儿科中青年药师论文报告会

郑州

中文

86-88

2010-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