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能源法与公共采购法的融合——中国“绿色”能源采购法问题研究

最近几年,绿色能源政策和法律都赋予了政府采购一个重要职能: 即要求政 府优先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这些发展提出了公共采购法与能源法的融合问题。本文以公共采购法的视角考察能源法中的绿色能源政策问题。本文人为,绿色能源公共采购为实施绿色能源政策提供了更有效的合同规制手段。我国有关能源法中就绿色能源采购问题的法律政策是不统一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是我国绿色能源采购的典型发展,但其实施效果则大打折扣。未来可能需要一部绿色能源采购法,对绿色能源采购进行范围扩展和程序扩展,并在可再生能源与能源效率产品之间,在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方面,实施一致的绿色采购政策。 绿色能源采购法需要确认和澄清将绿色采购等可持续发展政策纳入公共采购程序和决策中的合法性问题,并协调这一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关系问题。

绿色采购 能源政策 采购法

曹富国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09年会

秦皇岛

中文

26-44

200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