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与能源法变革
能源法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历史变迁——能源生产法、能源供给法和能源利用法。虽然当今能源法在形式上具有“绿色化”的痕迹,但其财产法的实质并没有改变,仍然以短期的能源供应为目的。能源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的制订促使能源法在理念和制度上进行彻底的变革。理念上要强调能源代内,代际以及种际间的公平,制度上要实现限制石化能源消费制度的创新以及能源法律制度和环境法律制度的有机融合。
可持续发展 能源法 法律制度
陈兴华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国内会议
秦皇岛
中文
62-67
200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