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社会问题的能源法应对
能源社会问题是能源问题之一,能源社会问题的实质就是世界上大多数穷人所遭遇的能源服务获取不能。获取能源服务是克服贫困的基础,这一结论目前已经得到世界各国及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然而,这种认可还没有真正在国际和国内能源法中得以确立并普遍呈现出来。能源社会问题的能源法应对首先要求在当代能源法中确立能源服务获取权这一崭新的基本人权形态,国际人权法的人权规定可以对此给以足够的实在法支撑。同时,能源服务获取权的属性理应定位为生存权。由此,能源服务获取权的立法确立意味着对政府的强制,即尊重、保障和促进公民能源服务获取权的实现是国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进而言之,该国家义务在能源法中的设定最终有赖于能源普遍服务原则在能源法中的嵌入。而能源普遍服务原则的落实和达成则需要科学、良好,可行的能源普遍服务实施机制的建立和保障。
能源社会问题 能源服务获取权 能源普遍服务原则 能源法
王晓冬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秦皇岛
中文
74-83
200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