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洋能源开发法律制度设计

随着矿物能源的枯竭,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将日益受到重视。从法律的角度关注海洋能源开发需要做到建设海洋能源信息系统,规范海洋能源资料收集、管理、发布行为。针对海洋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自然能源建立海洋能源储备法律制度,尽量贮藏近海油气资源,尽可能开发远海油气资源。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中贯彻利益衡平原则,政府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制定激励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制度设计中成立海洋能开发工程中心,确定海洋可再生能源科研机构的法律地位,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努力消化吸收,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经过制度安排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高新技术研发,抢占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高地。

海洋能源 法律制度 信息系统 能源储备 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

田其云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09年会

秦皇岛

中文

105-111

200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