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建立促进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承担的法律思考
《京都议定书》是各成员国为应对全球变暖达成温室气体减排承诺的环境协议,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谈判的第三阶段将面临减排的压力,温室气体减排主要取决于相关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情况。培育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完善企业环境责任理论,探索促进企业承担节能减排环境责任相应法律机制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双赢。
京都议定书 企业环境责任 法律规制
刘中梅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国贸系
国内会议
秦皇岛
中文
440-444
200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