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中的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经济主体的行为是受制度约束的,制度的规定与实施情况直接决定了制度的运行效果。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应同时具备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可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而激励机制则有助于经济主体行为自觉的与制度取向相一致,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本。因此我们从经济学的环保博弈论角度深入分析环境污染产生的两大经济根源:环境资源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环境污染存在外部性。有关部门要重新思考现行环境保护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制度设计上保证经济主体会从自身效用或利润最大化角度出发,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一致。

污染博弈 生态环境恢复 激励机制

宋治国 张霞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北京

中文

67-74

200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