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教育立法研究

通过对环境教育的分析,指出目前在我国迫切需要对环境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并且通过比较其它国家的环境教育立法所确立的基本理念,提出我国在未来进行立法时应当遵循的几点基本理念。同时,对于未来环境教育立法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作用作分析,并结合我国现有的实践,提出我国未来进行环境教育立法时,所应当建立的规范体系。

环境教育 立法实践 规范体系

谢军安 谢雯 胡延玲

石家庄经济学院 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北京

中文

80-86

200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