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家环境教育立法问题探讨

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要求加强环境教育;针对我国目前的环境教育现状,国家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全面推动环境教育的发展;应制定一部面向全社会的环境教育单行法,可称为《环境教育促进法》,立足于政府和公民责任义务的角度,构建环境教育法的法律框架,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制定不同的环境教育实施计划和方案展开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法 立法实践 法律框架

王小萍

山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北京

中文

87-88

200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