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历史角度反思和改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唐宋时期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为视角

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内容,日益成为全世界的热点和焦点。我国政府一贯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将其作为基本国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新情况、新问题面前暴露出缺陷和不足,基于此,本文在对唐宋时期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完善和改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建议,以期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濒危野生动物。

唐宋时期 野生动物 濒危物种 《野生动物保护法》

蓝楠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北京

中文

496-500

200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